什麼是消費商(Consumer Business)? 

消費者升級成消費商 ! 即經營消費和消費群的商業人士。

一直以來只有經營者賺錢,消費者花錢,如果消費者也想賺錢,想參與商業利潤的分配,以前是不可想像的
但時代發展到今天,消費者終於進入革命式變化時代,消費者終於也可以參與商品利潤的分配了。 
只需要改變一下思維,做資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優惠的消費管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費者,就可以做一個消費商成就自己的經營夢想!

也就是: "把自己身邊的消費者組織起來,帶領大家一起與生產商共享財富分配。因為組織和管理了消費者,付出了勞動,就會有收益,這就是商業行為,所以這樣的消費者,就是一個商人,因此叫消費商" 

其實消費商的行為早就存在,只是人們忽略了這個概念!

比如,你買了一件漂亮、價格低廉的衣服,給你的同事、朋友說了後,他們不知在什麼地點,你就帶他們去購買。也就是說,你引導了消費。但是,賣衣服的老闆沒給你任何好處,最多算幫了朋友一個忙。此時,你的行為已是一個消費商的行為。不過,你這個商人沒有賺到一分錢,做著沒有收益的商業行為。獲利只有單方,也就是賣衣服的老闆.

但是在消費商模式裡, 不只只有老闆(創始者)獲利, 你與你朋友也都有獲利的機會, 因為消費商組織與累積了消費者, 共享財富分配!

消費商有什麼特點? 

消費商是全新的機會行銷主義,他給予別人的不是產品而是機會。

消費商主導的是「花本來就該花的錢,賺本來賺不到的錢」,帶來的是一種全新的利潤分配規則。

消費商不需要大投資,沒有員工也不需要管理,是幾乎零風險的一個商業主體。

消費商只是在做一種(省錢+賺錢)機會的傳播者,不負責具體的經營是最佳的財富自由的經營者。

消費商是一個最輕資產的商業模式。

消費商可以是第一職業,也可以是第二職業。

消費商帶來的是一種消費革命,讓消費者也參與了利潤分配,讓更多人成為消費商,分配更加合理。

消費商將成為銷售的關鍵主體,優越與原來的店鋪,是互聯網時代的最佳互補。

消費商與傳統商的差別? 

消費商是市場進入新經濟下產生的一種新的商業主體身份,在消費商之前曾出現有經典的傳統轉銷商,後來出現直銷模式產生直銷商,進入電子商務時代產生網商,每一個時代新身份的產生適合不同人群發展,同樣都實現了不同層面人的成就。

轉銷商很顯然是經營市場的人,需要大資金運作;

消費商只需要投資時間學習全新的商業概念以及使用自己本來就需要的產品,同時把使用產品的感受、體會、效果以及由此而引發的商業機會分享給更多的人,不需要運作資金。

但並不是所有合法直銷公司的經營者都屬於消費商,大部分合法直銷公司的經營者屬於以產品銷售(零售)為導向的直銷商。

而只有引入消費商模式以生產消費者為導向的合法直銷公司的經營者才屬於真正意義的消費商。 

消費商既是消費者,同時也是經營者。

商業模式的演進(參考, 並非全部)

為什麼說"韓國艾多美"是消費商呢?

因為它符合上述消費商特點的內容,而且它是引入消費商模式以生產消費者為導向的合法直銷公司,在艾多美的經營者才屬於真正意義的消費商!

可以參考艾多美介紹連結:http://markhsu23.pixnet.net/blog/post/401922113

富爸爸窮爸爸-財務自由影片介紹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YERQZqba4Y&t=20s

arrow
arrow

    Mark-艾多美電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